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2025年3月15日,法学院学生党支部携手法学院青志协和法律援助中心于校内校外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
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在济南市长清区银座广场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普法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热情地向居民们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相关知识。此外,还重点讲解了社区团购问题、电商诈骗问题、假冒伪劣产品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通过发放宣传海报、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单等方式,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起和谐的社会消费环境。
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结束之后,支部成员纷纷表示不仅要在自身层面上更加重视对于消费权益的保护,更会在今后的日常生活中运用所学知识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消费权益受侵害的群体,切实担负起作为一名青年法科学子的责任。
作为青年党员和法学生,参与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普法活动,让我感触颇深。活动期间,我和同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讲解常见消费陷阱与维权途径。许多群众表示,我们讲解的维权方法很实用,案例也很典型,以后购物会更加谨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关乎每个人的生活。此次活动锻炼了我的沟通能力,为我提供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机会。未来,我会继续参与此类活动,为守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力量。
——付烨榕
在这个充满意义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有幸参与了学院的志愿服务宣传活动。通过向市民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我深刻感受到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每一次解答疑问,每一次传递知识,都让我更加坚定了为群众服务的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关乎市场公平与正义。这次活动让我意识到,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杨兴梅
参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于我而言是一次难忘的经历。作为大学生党员,能运用所学,向群众们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我深感责任重大。活动中,我们通过案例分析、发放资料等形式,帮助大家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少群众反馈,这让他们以后消费更有底气,我由衷地开心。这次活动不仅锻炼了我的沟通能力,更让我明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落实在点滴行动中。我愿秉持初心,积极参与更多志愿服务,传递法治之光,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杨柳
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青年党员参与了社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条讲解、维权咨询服务等活动,我深切体会到法律人肩上的责任。当听到居民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热烈讨论时,我更加坚定了“用法之所长服务社会”的信念。活动中,我们将晦涩法条转化为生活场景,在答疑解惑中深化专业认知,在团队协作中锤炼党性修养。这次实践不仅让我意识到法律宣传需要“接地气”,更让我明白:青年党员既要做法治中国的建设者,也要当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未来我将继续以专业为根基,以热忱为动力,让法治之声传播到更广阔的天地。
——刘昭馨
3.15,一个守护消费者权益的日子。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向同学们以及社会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知识,解答疑问。看到大家认真倾听、积极互动,我认识到许多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还不够了解,甚至大多数时候选择沉默,这让我意识到维权之路任重道远。作为一名青年党员以及一名法学生,我必须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发挥带头作用,帮助更多的消费者学习法律知识,真正将作用发挥到实处,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房良宇
此次党日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有助于培育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使青年学生党员在实践中锤炼专业能力,在志愿服务中淬炼党性修养。今后法学院学生党支部将持续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与内容,营造更加浓厚的普法氛围,通过有温度、有深度的普法实践,让法治文明之花绽放在学子心田,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注入青春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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