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院党团青年“一号文件”新春学习会顺利开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于2024年2月3日正式发布。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鼓励青年人发现和观察周围乡村的发展变化,激励广大青年人投入到乡村振兴的火热建设。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党团青年“一号文件”新春学习会于2月4日下午召开,来自研究生、本科生各年级的青年学生代表以及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团委书记卫薇共同参加了理论学习会。
会议伊始,学院党委书记张伟莉向与会人员解释了“千万工程”的含义,并针对“千万工程”理论,结合生活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述了在新时代背景下“千万工程”的新内涵,以及应当如何学习、认识、推进“千万工程”。她鼓舞青年学子培养政治敏感性、增强政治参与度、提升政治效能感,用生动的事例、通俗的话语、鲜活的视野讲述党的创新理论,在奋斗和实践中生根、发芽、壮大。
接下来,民商法学院本科2023级赖世豪同学结合自身所见、所闻、所感,分享了乡村振兴中的青年担当,他呼吁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培养综合素质,将火热的青春投入到乡村振兴的热土中。
随后,民商法学院研究生2023级邓伊鸿同学分享了青年人应当如何增强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他认为,青年人应当将党的理论与周围实际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焕发出新的光彩,结合青年视角,用手头的素材、身边的事例、眼中的感受,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弘扬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最后,党委书记张伟莉进行总结讲话。她对两位同学的发言表示高度肯定,强调党员和团员青年应当将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同时强调当代青年不仅要在理论学习上下功夫,更要投射到现实生活中,更好地为乡村振兴做贡献。
青年感悟
01卫薇
民商法学院团委书记
学习了刚刚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我们深刻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施乡村振兴离不开新时代青年的主动参与和倾情奉献,也必将为广大青年提供施展才华、绽放青春的舞台!
广大青年应当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学习理论知识;躬身实践,锤炼干事品格;扎根乡村基层,磨炼奉献精神。用有限青春做难忘的事情,用青春力量给乡村无限可能。
02乃皮赛·玉苏甫江
民商法学院本科2022级
通过此次的学院党团青年“一号文件”新春学习会,我了解到“千万工程”这个概念源虽然于浙江,但是贯穿其中的理念和方法是相通的。比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从农民群众中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中令我最开心的是优化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教育中减少城乡差距,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农村孩子实现良好教育的机会,少一些“小镇做题家”式的自嘲。
03丁可宁
民商法学院本科2020级
通过对此次学习,我对党和国家推进“千万工程”和乡村振兴的相关举措以及其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从前,我关于乡村的印象是脏乱的,但是最近几年,我发现身边的乡村变得越来越干净、整洁,有整洁的自建房,漂亮的村民礼堂,先进的垃圾分类设施等。这些都让我认识到,农业科技进步对我国农业发展以及推进乡村振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更应该为自己的家乡贡献力量,努力把乡村建设得更美、更好。
04赖世豪
民商法学院本科2023级
在学习会上,我学习了中央对于推进千万工程中“浙江经验“以及乡村扶贫工程的分析和论述,了解到国家在这一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些努力背后反映出的是对农村地区居民的深切关怀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作为青年一代,我们不应只是旁观者,而应积极成为参与者。我们有必要把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中去,把创新的理念和青春的活力带到乡村建设中去。无论是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还是未来的职业选择,我们都可以在推动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
“千万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青年人在实践中感受到新时代背景下乡村人文风貌,观察到乡村振兴战略为基层带来的巨大改变,也因此坚定了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在火热实践中绽放青春梦想的信念和决心。本次学习会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党的理论成为指引青年奋勇前进的旗帜。会议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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