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新时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云南省21个集体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1个个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其中,我校“双提升”行动2019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和旺盛、2021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娜袜2位学员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员名单,2021级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任袁辉,2021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称春宝、李家免、杨灼果,2022级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员赵家清5位学员所在单位入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是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该评选活动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起,旨在表彰那些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际事迹和群众公认度。评选范围包括各地各行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具体条件包括在推动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本次“双提升”行动学员及其所在单位获此殊荣,是“双提升”行动学员学以致用,在基层工作中取得的一个可喜成绩,也是学校对我省基层干部人才培养的突出成效,我们对以上获奖的学员表示祝贺!同时,也希望全体“双提升”行动学员向他们学习,争当先进、争做模范,共同推进云南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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